历史

第十五章 奇怪兄妹(1/2)

      见孔亮如此喜爱鬼王剑,陈魁心里的把握又多了几分。

      这把武器对他的帮助不大。就算送给陈魁,也没什么影响。

      关键是这东西,也不知道鬼眼从哪个鬼差身上弄来的。

      自己若是在地府里使用的话,有不小的隐患。

      孔亮一个凡间人,除了死亡很难遇到鬼差,自然没什么大碍。

      “你喜欢,我就把它送你了。连这东西一块儿。”陈魁大方地说道。

      同时摸出一个小木牌,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  孔亮不太相信地抬起头,眼里透出惊喜。

      “陈哥,你真的愿意把它送我?!这等法器,价值连城啊!”

      “至少也该出个‘友情价’什么的。不然小弟收了心里都不安。”

      陈魁听得脸皮抽搐了下,认真地回道:“真的送你了。至于代价,你先看下这木牌。”

      孔亮疑惑地拿起面前的小木牌,瞅了瞅。

      整块木牌没什么特别之处。

      上面就刻着三个黑色的大字:无常令。

      嗯,……右下角还刻有两个米粒大的小字:白役。

      白役,他懂。意思就是古代公门外聘的没有编制的临时工。

      所以这个木牌,大概就是“无常临时工”的身份证明。

      如果自己收下这令牌,就等于答应了陈魁,成为代他人间捉鬼的下属和帮手。

      还是陈哥厉害。

      做临时工都比自己高两级,身份都是代理阎罗来着。

      阎罗下面是判官,判官下面是无常。这些孔亮还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  也不知道陈哥作为一殿之主,手下管有多少鬼差。

      自己若答应他,能在这些鬼差里排得上号不。

      “陈哥,这‘无常令’怎么用?”孔亮好奇地问道。

      “滴血在上面就行。以后带着这块木牌,晚上九点后便能进入地府。”

      至于进入地府干嘛,自然是帮陈魁送抓来的恶鬼了。

      没有孔亮帮忙的话。

      陈魁要是在人间抓到一只女鬼。

      难道还得强迫人家,和自己一起入梦去地府不成。

      关于鬼做不做梦这件事,以后倒是可以请教下地府的百科全书郭小小。

      孔亮想了想,没什么犹豫就将木牌揣进了兜里。连带着那把“珍贵”的鬼王剑。

      “那陈哥,我都收下了。但小弟在这里,要先告诉陈哥一件事。免得之后怪小弟骗你的宝物。

      小弟我因为做了一些犯忌的事,留在人间的时日不多了。怕是帮不了陈哥多久。”

      见孔亮做出选择后,陈魁开心地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  “没事,没事。一个月总有吧?帮我一个月就好。谢谢啦,老弟!”

      “就只一个月吗?那还是没问题的。成交。”孔亮十分满意地笑道。

      他算过自己剩下的寿命,应该还能够勉强撑半年。只干一个月活的话,简简单单。

      孔亮觉得自己赚大了。

      得到一把上等法器所付出的代价,就只是去捉些野鬼交给陈魁。

      简直不要太划算!

      论捉鬼这件事,他可是附近数一数二的大行家。

      捉起野鬼来,那是个轻松加愉快。

      想想光他店里那些关进小鬼的纸片人,都有上百之数。

      要不是他做纸人挺费时间,这座小城里的孤魂野鬼早就被他一个人给薅光了。

      “孔老弟,祝我们合作愉快!干杯!”

      “合作愉快!陈哥,干!”

      两人皆是愉快地碰了碰啤酒瓶。开始畅饮。

      随后心事已了的陈魁,在豪放地连灌了一打啤酒后,醉醺醺地和孔亮起身告别。

      他晚上还要去地府兼差,实在是耽误不得。

      光是这一身酒气,都可以想得到他的小判官脸会有多臭。

      在回到家里正准备入睡的时候。

      他忽然想起自己在地府入职第一晚,郭小小曾经亲口提到的一件要事。

      普通凡人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,一旦成为地府的临时工,便彻底没有了退路。

      他们可以被地府炒鱿鱼,却没有私自离职的权利。

      哪怕死后也是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