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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二章、保加利亚劳动保护法(2/2)

很顺利。比尔的安全可以保证,待遇也不用担心,只要给赎金就成,反正钱是一个大子也不能少。

    最终,梅捷夫想方设法,欠了一堆人情,还赔了一大笔钱,才将比尔弄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算是,挖人事件的终结。自此之后,各国资本家们都提高了警惕,保加利亚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挖角了。

    斐迪南的轻松日子也结束了,大量的人口涌入,给保加利亚带来的不止是好处,还有一大堆的麻烦事。

    犯罪率直线上升,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矛盾加剧,资本家们又开始做妖了,肆无忌惮的扣工资,劳资纠纷层出不穷;甚至有的资本家为了节省开支,大量使用外来劳工,裁减本国工人等等。

    为了调解纠纷,政府各部门是接二连三的出动,已经疲惫不堪了。这还得益于斐迪南的产业,在保加利亚占据了主导地位,一直谨守本分,才没有出大乱子。

    看着各地报上来的问题,斐迪南知道是时候出台劳工保护法了,不然再拖下去,没准哪就要爆发工人阶级革命了。

    1890年9月18日,保加利亚第一部处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——《保加利亚劳动法》。

    这部法律,是斐迪南参考了后世的劳动法,英国的工厂法等制定的。一定程度上偏向了工人阶级,对于劳资纠纷处罚之严厉令人叹为观止。

    被后世认为,这是第一部真正的劳工保护法。条文中明确规定了,重体力劳动工作时间,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时,超过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,并且每周带薪修假一。

    还制定了最低月工资,不得低于75列弗(约等于英镑),这个数字拆分到时薪,和当前保加利亚的平均工资相当。

    对待劳资纠纷,如果是资本家恶意拖欠工资,肆意克扣工资,最高将面临直接没收工厂的惩罚,并且还伴随着高额罚金。

    同理如果是工人恶意捣乱,栽赃陷害敲诈勒索,一经查处将面临终生监禁。

    所有的违法行为,都将受到严惩。不过法律也不是保护所有人群,很多条款仅仅针对的保加利亚公民。

    比如不能随意裁员,就只针对保加利亚公民。还有最低工资水平,都是本国公民的特权。

    外来务工人员,如果会保加利亚语,最低工资保障只有本国公民百分之八十;如果不会那就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最低工资保护。

    包括最休息日,工作时间,本国公民和外来人员的待遇也不一样。而且每家工厂,本土公民数量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。

    就差没有明,资本家们肆无忌惮的压榨外国人,对自己人手下留情吧!

    《保加利亚劳动保护法》一出台,就是舆论一片哗然。主流上自然是称赞不已,认为是保加利亚民主进成的一大步。

    也有一部分学者大肆讽刺,声称破坏了资本主义自由市场,除了几个资本家支持外,再也没有人响应。

    还有少量圣母派,认为政府做的不够,没有一视同仁,可惜呼声太弱,连报纸都懒得刊登。